數位匯流 需要疏洪
中國時報 賴祥蔚 2013年12月20日 12:36
回首2013年,這無疑是數位匯流開始發威的一年。
一方面,在新媒體科技的衝擊下,許多新媒體服務陸續登場,已經改變了傳統媒體的樣貌,反映在4G釋照、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比例創下歷史新高、有線電視開放跨區經營以及即將分組付費、主管機關投入匯流大法修法等,都被選入了今年的10大數位匯流新聞。
另一方面,前述新聞的背後,其實都還有不少值得思考的課題。如果我們從字面上來理解「數位匯流」這幾個字,那麼可以說,數位化使得百川匯流,其所帶來的「洪水」,即將遭遇許多原已存在的「險阻」,這些險阻有的成為「明礁」,有的在高水位之下成為「暗礁」,還有的甚至是以後才會冒出來的「潛礁」,如果不及早進行「疏洪」,則洪峰一來,這樣的匯流發展必將難以載舟,結果恐將造成可觀的災情。
以2013年的10大匯流新聞來看,其中有不少重要新聞,固然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新氣象,令人充滿期待,但是也有若干隱憂,例如前述的4G釋照,舉凡市場胃納量能否支撐這麼多家業者?普及化服務能否滿足所有的偏鄉角落?乃至於天價的競標金應該如何用在相關產業的優化上,似乎都還有討論的空間;再如有線電視的分組付費,目前主管機關所提出的方案,誠然企圖心十足,但是方案內容是否已經與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都充分溝通並且釋疑,似乎也有未盡之處,比方說,現行的「吃到飽費率」必然不能繼續留下來當消費者的選項之一嗎?
前述匯流新聞,呈現的其實是顯而易見的明礁,除此之外,反媒體壟斷、媒金分離與TBC海外上市的新聞,相對來看則是暗礁。媒體壟斷人人反,這一點無庸置疑,但甚麼是媒體壟斷?誰能壟斷媒體?所謂媒體又是甚麼?單指新聞,或是包括戲劇與綜藝節目?進一步來看,有線電視系統即便不談跨區經營,在數位匯流之下,還能算是壟斷嗎?
台灣到底該如何建立競爭進步的媒體市場秩序?同樣的,當我們討論媒金分離,其中的媒又是甚麼?是新聞,或是也包括戲劇與綜藝節目?新聞職司社會監督,自然不宜與金控事業聯合在一起,但是如果是戲劇與綜藝節目,何以也要跟金控分離?如果只有新聞必須與金控分離,則媒金分離的名稱便是誤導,應該正名為「新金分離」。至於TBC海外上市的新聞,更彰顯了一大問題,這個問題不是TBC個案本身,而是在國際化的趨勢之下,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待媒體的走向國際?以及更重要的,相關法律為什麼對於此一發展欠缺必要的前瞻性思考與規範?
2013年選出的10大匯流新聞,反映的只是大家已經看到、並且展現充足關心的新聞,但是其實還有一些正在發展中,尚未引起注意的潛礁,也可能造成未來的衝擊,例如網路電視在現行架構下,幾乎無法可管,但是這一代的年輕人早已高度沉溺其中。當現行法規與主管機關還透過執照審議等手段,對於現有媒體綁手綁腳,新科技的發展早就公然打開了另一扇門,迎進了更多的市場玩家,影響所及,不只媒體的界線已經日益模糊,連地理與主權的範圍也悄悄消失。對於此一情勢,也該預先因應。
匯流已至,洪峰將臨,主政者必須展現修法決心,才能積極完成疏洪工作,讓匯流之水幫助載舟而不是覆舟!
作者為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、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31220003172-260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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